公告日期:2025-09-12
苏州世才外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苏州世才外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398368154H。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二条 公司名称:苏州世才外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常熟市琴川街道衡山路208号衡丰家园13幢401-9
第四条 公司总股本为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第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及现有优势,大力发展人才等相关服务,使实力不断壮大,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为本地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境内职业介绍服务;人才供求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劳务外包;人才测评、劳务派遣经营、人事代理、后勤服务;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工厂运营管理;装卸搬运服务(不含港区作业)、仓储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档案管理服务;市场调查;电子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四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依法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及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1 王海英 196 39.20% 净资产 2018 年 3 月 31 日
2 芦峰 204 40.80% 净资产 2018 年 3 月 31 日
3 常熟世才企业管理合 100 20.00% 净资产 2018 年 3 月 31 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0 10.00% —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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