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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19:19:25 股吧网页版
凯奥净化: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3136 证券简称:凯奥净化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凯奥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相关制度中包括《董事
会议事规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凯奥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凯奥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江苏凯奥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定期报告摘要;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设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代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主管机构或主管经理提名,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参股子公司推荐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定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九)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
告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董事长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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