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1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3134 证券简称:创正电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
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应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公告编号:2025-048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年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的;
(六)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 本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
(八) 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
形。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
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一)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有关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二) 担任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
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
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相关事
务的统筹与安排,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公司与投资
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
披露的资料;
(四)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
件和资料;
(五) 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
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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