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1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3134 证券简称:创正电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7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祥星、毕华书、李双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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