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51Z00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51Z0032 号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鹏智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5]251Z009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泰鹏智
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
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泰鹏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泰鹏智能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
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泰鹏智能公司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
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泰鹏智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泰鹏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附件: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泰鹏智能公司容诚专字[2025]251Z0032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英航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仕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守燕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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