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1.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502.21 万元、28,074.83 万元、47,591.38 万元、31,241.63 万元,增幅分别为 51.74%、69.52%、50.81%,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563.24 万元、7,130.82 万元、7,518.90 万元、6,280.25 万元,增幅分别为 56.27%、5.44%、79.04%。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主要是 2023 年公司己内酯及其衍生物新产线投产后产量大幅提升,基于产品市场接受度提高,同时公司大幅下调己内酯及其衍生物价格,公司产品的销量快速增加。(2)公司产品目前是高性能聚氨酯制品的重要原材料,聚己内酯多元醇直接竞品为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等竞品价格较低,且性能已基本满足常规应用场景的需求,公司表示规模化生产后成本优势显现,产品市场渗透率和市场需求提升。(3)己内酯衍生物由 4.45 万元/吨下
降至 2.77 万元/吨,己内酯由 4.33 万元/吨下降至 2.64 元/吨,
如按 2025 年月销量计算,单价继续下降 10%,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额将下降 15.92%。(4)国内外多家竞争对手正在进行产能布局,其中国内一家竞争对手设计产能与公司相同,且已获得环评批复。(5)2025 年 1-6 月部分主要客户业绩下降。2022年-2024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增幅平均值分别为6.74%、8.32%、1.92%,明显低于公司同期收入增长幅度;各家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不同年度均存在不同程度业绩下降情况。(6)
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为 5,517.15 万元,各期
末在手订单规模较小,主要是客户下达订单具有频率高、单批量小。
请发行人:(1)结合己内酯及其衍生物市场规模变动,聚己内酯型聚氨酯等高性能聚氨酯制品等下游对应的产品市场规模,以及对应生物医疗、车衣膜、高端鞋材及环保涂料、新型化工原材料等终端市场规模变动,终端应用需求变动,客户相应产品规模变动,与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等竞品在应用领域、产品性能、参数指标等具体差异情况,与竞品之间的替代关系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推动己内酯及其衍生物从“高端特材”走向“功能型工业品”、己内酯及其衍生物市场渗透率和市场需求旺盛且不断提升客观依据,进一步解释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 2025 年 1-6 月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与部分主要客户万华集团、中天科盛业绩变动趋势不一致,并且 2022 年-2024 年公司业绩增幅远高于下游客户业绩增幅的原因,公司向主要客户销量、收入变动与客户相应产品产量、销量、收入变动、终端客户需求等是否匹配。说明其他中小型客户销售增长分布情况及具体原因。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解释收入大幅增长、2025 年 1-6 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增幅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境外客户己内酯及其衍生物在下游应用领域自身市场规模,公司在湛新树脂、路博润集团和巴斯夫等主要境外客户产品供应份额变动情况,进一步解释境外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产品性能定位、下游客户类型和应
用领域,进一步解释公司业绩增长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与部分可比公司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公司的定价依据,以价换量模式是否可持续,目前产品价格与主要境内外竞争对手差异情况,在竞争对手扩产、同步下调价格、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对公司业务开展及业绩的影响,除价格优势外,公司核心竞争力、竞争优势等具体体现,己内酯及其衍生物是否具有较高的行业门槛,如何维持当前市场地位及在客户的供应份额,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长是否属于阶段性增长、是否具有偶发性。(6)结合客户需求增长的驱动因素、预计需求规模、采购计划、报告期内及期后大中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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