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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33:22 股吧网页版
中纺标: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5-023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民主、高效、制衡的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文件以及《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
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其任职资格的规定。

第四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审议批准除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经营性行为,但关联交易行为的审批应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九)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十)依据董事会的明确授权,行使资金运用、资本运作、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权限等;

(十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股东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应当维护出资人
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和要求,完成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公司经营计划。

第七条 在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指定的董事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为行使职权。

第八条 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有权召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会议结果向总经理报告;
(四)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五)副总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六)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二)主管公司的财会及资产、投融资有关工作;

(三)主管公司的财务部门;

(四)负责公司的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和投资、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和组织经济效益分析,并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对会计核算实施业务指导,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披露实行把关;

(五)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履行相
关职责。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成员发挥谋发展、抓落实、强管理作
用的决策平台,部署和推进经营管理相关事项,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承接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定事项,研究需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决策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出席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经理层成员。原则上半数以上的经理层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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