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3110 证券简称:山安蓝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两名独立董事需回避表决。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为客观反映公司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6-001
与责任,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自独立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之日起计算。津贴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支付。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上述津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第五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予以发放津贴。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独立董事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
(四)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的;
(五)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1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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