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873110 证券简称:山安蓝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撤销监事会、增选董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增选董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
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增选董事并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增选董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聘任呼浩特、刘文莉两名同志为独立董事,选举孟金英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规则内容。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其中,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阿拉伯数字与对应汉字书写的转化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共性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山西 第一条为规范山西山安蓝天节能科技山安蓝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 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 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 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治理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制订本章程。 司治理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 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整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山西省 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人营业执照。 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0003468680181。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以工商注册期限为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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