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73107 证券简称:海山游乐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海山游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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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海山游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海山游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广东海山游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第九条 除上述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事项外,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 拟投资项目涉及关联方交易的,还需满足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时应先将方案及材料报给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批准后子公司方可实施对外投资。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经理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投资项目的会前审议。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项目需要自行组织或外聘专业机构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
第十五条 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并须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经过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
第十七条 投资项目提出:对外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所属企业向公司提出。
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由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初审。
第十九条 项目审批:根据本制度相关规定报批。
第二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如涉及实物、无形资产等资产需审计评估,应由具有相关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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