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3104 证券简称:创思立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创思立信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创思立信数字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创思立信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创思立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创思立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市场 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500107MAABXMYF4B。 91500107MAABXMYF4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创思立信数字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创思立信数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C Innovations, Co. Ltd. 英文名称:EC Innovation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
环东路 36 号 2 号楼 C 座 8 层 805。 环东路 36 号 2 号楼 C 座 8 层 8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2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25
万元。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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