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8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4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9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 40
第十四章 附则 ...... 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西蓝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00690239712L。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
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玉林市教育中路 593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经营活动的准则;充
分发挥、合理利用出资各方已有的人才、资金、管理优势,统一规划,优化公司结构;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灵活的经营方式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追求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经营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销售代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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