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3101 证券简称:蓝天口腔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广西蓝天口腔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长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其授权原则:
(一)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二)非风险性及非涉及重大利益的事项;
(三)涉及投资的由战略委员会提供可行性报告;
(四)在董事会作出授权决议的前提下。
第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章 董事会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或者不召集的,
视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按照本规则第七条的规定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
时董事会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经理提议时。
第十一条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交经
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应写明如下内容:
(一)提议的事由;
(二)会议议题;
(三)拟定的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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