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3101 证券简称:蓝天口腔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经理”、“副经理”;
(4)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5)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法规”改为“法律法规”;
(6)所有“通知书”调整为“通知”;
(7)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除在《公司章程》中第二条使用全称外,下文均简称为“全国股转系统”,所有“全国股转公司”调整为“全国股转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目录、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有关规定,制订《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 订本章程。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
章程”)。
第二条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有关规定,由广西蓝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 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广西蓝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玉林市市场监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有限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记,取得营业执照。 91450900690239712L。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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