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3101 证券简称:蓝天口腔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 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 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 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定向发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定向发行无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符合《公众公司办法》《定向 发行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已确定的发行对象,本 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作价与支付、股份发行、标的资产过户、标的股份的交割和锁定、标的资产 交割前期间的安排、过渡期损益的处理、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违约责任、适 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协议的成立和生效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5-018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西蓝天口腔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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