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倍施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倍施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施特”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倍施特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意见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1 日,倍施特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倍
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倍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顾体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针对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2021 年 7月 5 日,倍施特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2021 年 7 月 5 日,倍施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系统”)官网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1 年 7 月 15 日,倍施特分别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同日,倍施特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2021 年 9 月 3 日,倍施特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 日,实际授予
36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860,000 份。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期权简称及代码
期权简称:倍施 JLC1,代码:850019。
(二)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规定,公司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00,000.00 元,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000,000.00 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倍施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610Z0111 号),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该考核目标,因此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因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71,000 份, 占授予总量
比例为 8.26%,涉及人数共 30 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
(份) (份)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兼
1 张静 财务负责人、董事 9,500 0 1.10%
会秘书
2 顾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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