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4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73100 证券简称:倍施特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倍施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23 日,倍施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张静、顾体强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已获授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对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注销依据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规定,公司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00,000.00 元,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000,000.00 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倍施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610Z0111 号),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该考核目标,因此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
公告编号:2024-052
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 拟注销期权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合计 71,000 份,占行权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
涉及人数共 30 人,具体如下:
拟注销数量占授
拟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予总量的比例
(份) (份)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静 董事、副总 9,500 0 1.10%
经 理 兼 财
务 总 监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2 顾体强 副 总 经 理 5,500 0 0.64%
兼董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5,000 0 1.74%
二、核心员工
1 孙岩 核心员工 9,500 0 1.10%
2 席天波 核心员工 5,500 0 0.64%
3 宋阳 核心员工 5,500 0 0.64%
4 刘东升 核心员工 5,000 0 0.58%
5 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