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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8:47:26 股吧网页版
信溢创: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3097 证券简称:信溢创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信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信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信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财务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九条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
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事项的权限如下: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以上交易与章程“第四十七条”中定义的“交易”一致。

(三)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5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交易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成交金额,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四)董事会审议除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以外其他对外担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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