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873095 证券简称:鼎信数智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
产、股权债权等各类资源实施的所有投资行为。
第三条 投资的形式包括购买理财产品、委托理财、股权投资、购置土地房产、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等。
第四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投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宏观调控;
(二)规模适度原则。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三)投资优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效益为中心,围绕公司主业审慎选择投资项目,做强做优公司主业,优化布局、提高投资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四)风险可控原则。投资项目应有风险控制措施,投前风险可识别、投中风险可控制、投后风险可化解。
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投资,则应遵循公平原则,并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 在投资事项的筹划、决议及协议签署、履行过程中涉及信息披露事宜时,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主管范围内的投资事项负责,具体为: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等,由财务管理部归口管理。
(二)公司投资股权投资、购置土地房产、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等,由总工办归口管理。
(三)投资事项所涉及的其他部门应协助归口部门管理。
第二章 投资事项的提出及审批
第七条 相关部门对于经初步论证具备可行性的潜在投资机会,应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议案,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概况、市场与技术分析、经济可行性评估、风险评估及综合性建议。同时遵照上级单位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审批、决策、实施等相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投资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4.交易成交的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或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以二
者较高者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公司投资事项,按照前款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任一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 5%,且所有计算标准均未达到 50%的,由董事会审批决定。按照前款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一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 50%,或者公司一年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但公司发生的交
易仅前款第 3 项或第 5 项标准达到或超过 50%,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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