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3087 证券简称:友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共性调整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该等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3.所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均新增“电子通知”方式,该等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4.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阿拉伯数字与对应汉字书写的转化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二)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 第二条 公司系由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的 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苏州市 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张家 数据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 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61541944B。张
义务均由公司承继。 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原有的权
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
新增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董事会选举产
生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提名产生,并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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