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122
证券代码:873074 证券简称:富士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推进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选择适当存放募集资金且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并择机开立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
员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
公告编号:2025-122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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