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73074 证券简称:富士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拟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导致投资者可能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减少因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1. 巩固并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大力推进技术研发,巩固、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研发投入和积极开拓市场,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盈利规模和盈利质量的双重提升,从而增厚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 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规使用。
3.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高效完成相关项目的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4. 严格执行股利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制度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公司制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制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努力提升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承诺若上述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之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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