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873074 证券简称:富士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电芯精密结构件项目 21,515.82 15,738.13
2 车载摄像头精密结构件项目 10,975.01 6,817.36
3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5,287.37 5,287.37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40,778.21 30,842.86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实施,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告编号:2025-079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超募资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后合理使用。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同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投资金额、投入进度等具体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
员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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