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8:05:16 股吧网页版
义达跨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873064 证券简称:义达跨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

公告编号:2025-061

事和经理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
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
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候选人
及总经理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告编号:2025-061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五)在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时,向董事会提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建议;

(六)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进行审查;

(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必要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
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并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