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4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73060 证券简称:园仔山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中山园仔山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中山园仔山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园仔山食
用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园仔山”)于 2022 年 9 月 2 日 11 时左右发生火
灾事故,事故造成 7 人死亡。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本次事故进展情况
2023 年 9 月 12 日 东 莞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在 其 官 方 网 站
(http://dgsafety.dg.gov.cn/)上公布了东莞市清溪镇“9.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涉及此次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的纸质文件。
根据网站公布内容显示,东莞市政府于近日批复同意了东莞市清溪镇“9·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东莞市清溪镇“9·2”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章动火作业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认定,东莞园仔山存在未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风险意识薄弱,安全教育缺失,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根据上述问题对子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结果:
1、公安机关依法对东莞园仔山法定代表人赖园园、行政经理陈唐均、保安队长谭小伟等人进行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将东莞园仔山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东莞园仔山负责人于2023年3月21日签收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通知
公告编号:2023-035
书,通知书内容为: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 号)规定,鉴于东莞园仔山存在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拟将东莞园仔山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联合惩戒的期限为 1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截止目前子公司未收到正式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的通知,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查询到相应的公告。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东莞市清溪镇“9.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获知上述情况后,通
过电话咨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获知,东莞园仔山于 2023 年 6 月 5 日被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核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联合惩戒管理的期限为 1 年,东莞园仔山须在联合惩戒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移出联合惩戒管理名单申请。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暂未收到其他关于此次事故的相关文件,后期若有最新进展,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园仔山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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