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4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3052 证券简称:国辰建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国辰建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7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7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定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8 点 00 分,在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法定代表人:武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国辰建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东晓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3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田东晓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田伟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董事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3,280,000元借款合
同,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约定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每六个月归还贷款本金的 5%,剩余本金在贷款
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利息及归还部分本
金。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未能按时付息。原告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请求如下:
1、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3,280,000 元,并解除借款合同;
2、公司偿还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所欠利息 19,607 元、罚息 871.84 元;
3、公司支付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4、由田东晓、田伟征以其共有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最高额抵押担保责任;
5、主张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6、原告对抵押物协议、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到卧龙区人民法院传票,该案件定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8 点 00 分开庭。
公告编号:2025-013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将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跟进案件情况,做好应诉准备,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以确保借款和利息尽快支付。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2025)豫 1303 民初 7560 号;
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传票》。
河南国辰建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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