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3050 证券简称:多维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多维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多维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多维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内蒙古多维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
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经济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的形式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
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其它形式的长期、短期投资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投资收益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
(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二)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三)投资项目的具体经办部门(以下简称“投资经办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牵头编制对外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做好公司对外投资的收益管理,对投资收益应及时返回公司账户。财务部要及时掌握各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投资风险、投资回收等进行评价考核,并向公司决策层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
(五)公司内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在投资事项的筹划、决议及协议签署、履行过程中涉及信息披露事宜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本制度第七、八条规定之外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但由总
经理审批决定的日常经营之外的交易事项(含对外投资事项),在每一会计年度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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