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5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3050 证券简称:多维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多维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续贷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向银行申请续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向赤峰市松山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西支行
(以下简称:哈西支行)申请的贷款将于近日到期,现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哈西支行申请续贷人民币不超过 690 万元,续贷期限 12 个月。该笔贷款业务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公司的“蒙(2019)赤峰市不动产权第:0005524 号、蒙(2019)赤峰市不动产权第:0010588 号”;公司股东、董事郑文敬、于志龙为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无偿保证担保,以上贷款最终以赤峰市松山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西支行的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一、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以公司不动产权抵押进行续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 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因此,本议案所涉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抵押的必要性以及影响
上述抵押贷款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发展,是合理必要的,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多维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多维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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