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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0 16:49:33 股吧网页版
云科数据: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内蒙古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0



公告编号:2022-079

证券代码:873043 证券简称:云科数据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云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内蒙古证监局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内蒙古云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7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内蒙古云科数据服务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景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时任总经理

高翔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柳俊东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

王亚君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2-079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资金占用

3.违规担保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9年及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影响 2019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8.88%、-37.71%;影响 2020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1.13%、-27.76%,导致公司上述两个年度年报披露不准确,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伟、财务负责人柳俊东未能忠实、勤勉履行相应职责,保证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的真实、准确,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2.2019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景伟通过其他应收款占用公司资金 71.8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且未在 2019 年年报至 2021 年半年报期间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景伟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3.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议即签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500 万元,后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该事项,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十四条第三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景伟、总经理高翔、董事会秘书王亚君未能忠实、勤勉履行相应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八十三条、

公告编号:2022-079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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