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3021 证券简称:新动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陕西新动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
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陕西新动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陕西新动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陕西新动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三条 对外投资
涉及对外投资事项的,按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经营合同
公告编号:2025-043
(一)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购买频道资源类业务(包括公司因采购各类媒体资源与供应商签订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相关协议)。
(二) 董事会审议以下经营合同:
1、交易金额未达到1,000万元的购买频道资源类业务(包括公司因采购各类媒体资源与供应商签订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相关协议);
2、单项金额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10%或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经营业务合同(包括公司因开展日常业务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或因采购各类媒体资源与供应商签订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相关协议);
(三)总经理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1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营业务合同(包括公司因开展日常业务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或因采购各类媒体资源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协议)。
第五条 银行借款
公司发生的借款的等融资事项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会可根据需要授权给董事会或总经理。
第六条 对外担保
(一) 对外担保的原则
1、 公司原则上不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 对外担保对象仅限于为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和给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法人单位(即相互担保);
3、 未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4、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5、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二) 对外担保的权限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1、担保对象最近两年净利润为负;
公告编号:2025-043
2、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50%;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或超过 1,000 万元的担保;
4、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情形。
第七条 资产抵押或质押
抵押或质押行为应符合《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八条 资产购买及处置
公司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债权和股权投资以及知识产权)处置行为须达到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
(一)公司拟购买和处置特定资产(具体包括土地、房产)或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其他重大资产超过500万元的事项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在一年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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