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3021 证券简称:新动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陕西新动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陕西新动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新动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新动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二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监事辞任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
第六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任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七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九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
第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
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工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历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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