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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7:55:38 股吧网页版
渝欧跨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017 证券简称:渝欧跨境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在扩大经营规模,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或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及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企业;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5、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6、股票、基金投资;

7、债券、委托理财及其他债券投资;

8、对子公司投资、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9、其他投资。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第六条 公司经过董事会审议的相关对外投资事项应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当公司对外投资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 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将相应的投资方案以及可行性分析资料等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审议通过相关投资项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再将相关投资项目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总经理组织审议需报送董事会的对外投资方案,并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投资。

第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计划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拨及清算,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及控制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提出。对外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十二条 项目初审。项目的初审者为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投资项目建议书进行讨论或决定,并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 立项前调研和评估。项目初审通过后,总经理指派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和调研,搜集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并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审定。公司总经理组织其职权范围内的项目审定;需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决定的项目,应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定。公司的投资项目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就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察下列因素并据以作出决定:

(一)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资有明示或隐含的限制;
(二)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和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投资计划;
(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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