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党组织......5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 东......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六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 事......20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七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八章 监事会......29
第一节 监 事......29
第二节 监事会......3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十章 通知......33
第一节 通 知......33
第二节 公 告......3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7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38
第十四章 附 则......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海
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9146000079874477XH。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AINAN STATE FARMS BAOXIANG FOREST INDUSTRIAL GROUP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西联农场思源街 87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有关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成长,沐漫天下。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橡胶林木及人造林木采伐、运输、加
工,人造板、家具、木制品的研发生产,土地租赁,土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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