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加宏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
(一)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2
(二)回购方式符合规定的说明......2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2 (四)关于回购价格、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的
说明......3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5
(一)本次回购的目的......5
(二)股价情况与公司价值分析......5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合理性......5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5
(二)公司每股净资产......5
(三)公司前期发行价格......6
(四)公司前次回购价格......6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6
四、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性的意见......7五、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是否可能触发降层情形及相关
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说明......7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8
加宏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宏科技”、“公司”),证券
简称:加宏科技,证券代码:873000,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作为加宏科技的主办券商,负责加宏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加宏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份回购方案”),加宏科技拟通过要约回购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关于实施要约回购制度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开源证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就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加宏科技股票于 2018 年 9 月 5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方式符合规定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目前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本次要约回购价格为固定价格 1.23 元/股,公司拟采用要约回购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部分公司股份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挂牌公司实施要约回购,应当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第四十一条“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第四十二条“挂牌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等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7,44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12.00%。公司回购价格为固定价格 1.23 元/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15.12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436.79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4,429.57 万元,合计 4,866.36 万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委托理财进展公告,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申购理
财产品合计 4,550 万元,其中,目前随时可赎回的理财产品合计 2,950 万元,可完全覆盖本次回购所需金额 915.1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层面,公司总资产为 7,467.74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403.36 万元,流动资产为 5,893.13 万元,短期借
款及长期借款余额均为 0.00 元,资产负债率为 0.86%。按照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上限占合并报表层面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2.25%、12.36%和15.53%。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稳健,自有资金充足,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
按照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拟回购资金上限 915.12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资产负债率从 0.86%变为 0.98%,流动比率从 91.54 变为77.32,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回购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