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872998 证券简称:源泉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源泉管道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源泉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泉水务”)为江苏源泉管道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持有源泉水务 51%的股权,新沂鑫泉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新沂源泉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张朗宁共同持有源泉水务 49%的股权。公司出于经营战略和发展需要,收购新沂鑫泉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新沂源泉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张朗宁共同持有的源泉水务 4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源泉水务 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6996.49 万元,净
资产为 8450.78 万元。
1)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源泉管道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的江苏源泉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5〕11022 号)(以下简称“评
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 991.34 万元,
公司本次收购 49%标的公司股权的拟定成交价格为 490 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82%,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80%。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 3179.42 万元,占公司期末
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1.78%,标的公司净资产为 829.37 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9.81%。
3)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认缴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缴注册资
本 900 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70%,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3%。
由于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同类交易,本次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交易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新沂鑫泉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新沂市新安街道钟吾南路 32 号新港商贸城 2 号楼 2 单元 8213
注册地址:新沂市新安街道钟吾南路 32 号新港商贸城 2 号楼 2 单元 8213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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