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2994 证券简称:中科智易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中科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994 中科智易 2025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康达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中科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形成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形成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形成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考虑到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规划和目标,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工作进行了预算和汇总,并形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及未来经营预算情况,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权益分派。
(八)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现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九)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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