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1
北京中科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 2 号三层 327 室
主办券商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2023 年 6 月 20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6
二、 发行计划 ...... 10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17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8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19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22
七、 有关声明 ...... 24
八、 备查文件 ...... 29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挂牌公司、公司、本公司、中科智易 指 北京中科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挂牌 指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项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事项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中科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通过,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
《公众公司办法》 指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12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通过,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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