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2985 证券简称:中福环保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
织实施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及时报告 、管理和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进行登记,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裁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总裁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增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一)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 宣告无效;
(十三)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四)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五)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六)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七)公司尚未披露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业绩预告;
(十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前款所称尚未公开是指该等信息未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正式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