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2985 证券简称:中福环保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全文的“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滨海高新技 发起方式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 执 照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201160941018050。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限 公 司 , 英 文 名 称 为 Tianjin Zhongfu
Environmental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
记。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八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以外,公司或公司的子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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