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2984 证券简称:朵纳家居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浙江朵纳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朵纳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聘任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五)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六)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的近亲属,公司经理机构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经理机构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前款规定。
第八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
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第九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十条 经理人员违反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
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会的书面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三章 经理人员职责权限
第一节 总经理职权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订与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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