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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7:04:54 股吧网页版
众事达: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2980 证券简称:众事达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概况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
账款进行核查,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本次涉及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 601,642.34,详细如下: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厦门虹七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代运营服务款 29,900.00

福建金亿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代运营服务款 22,000.00

福建汇和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运营服务款 21,328.70

福州龙喜家居有限公司 代运营服务款 19,762.00

其他客户 代运营服务款 508,651.64

合计 601,642.34

此次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龄时间较长,部分债务人失联,确实无法追回。因此转销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当前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

公告编号:2025-010

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债权按照账销案存原则建立备查薄,不影响后续可能发生的清收工作。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监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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