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2980 证券简称:众事达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概况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
账款进行核查,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本次涉及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 1,454,389.32,详细如下: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福州市和生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运营服务款 32,000.00
泉州酷跑服装有限公司 代运营服务款 31,000.00
福州优思创贸易有限公司 代运营服务款 29,100.00
福建优奕鸿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代运营服务款 28,500.00
其他客户 代运营服务款 1,333,789.32
合计 1,454,389.32
此次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龄时间较长,部分债务人失联,确实无法追回。因此转销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当前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
公告编号:2024-012
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债权按照账销案存原则建立备查薄,不影响后续可能发生的清收工作。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监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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