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2971 证券简称:鸿荣重工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阳春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阳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
公告编号:2025-037
条、《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 零七条以及《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 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
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已依法组成。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工作的正常、 高效运行,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治理需要,提议选举李阳春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广东 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鸿荣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董事会负责。
鉴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
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已依法组成。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和高效 运行,经董事会审慎考察并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就聘 任公司总经理事宜,提出如下议案:提名陈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侯秀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鸿荣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是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 主体。
鉴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
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已依法组成。新一届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为确保公司财 务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慎考察并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现就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宜提出如下议案:向董事会提名侯秀玲女士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
2.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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