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72971 证券简称:鸿荣重工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4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971 鸿荣重工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14)。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梅州市创新人才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维护公司、股东及新增股份认购对象的合法权益,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合同》。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梅州市创新人才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审议《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公司拟对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梅州市创新人才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以主办券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签署、批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
(3)本次股票发行需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4)聘请参与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事宜;
(6)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协议;
(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作出非重大调整和修改;
(8)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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