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5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2971 证券简称:鸿荣重工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3年8月14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530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全国股转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符合全国股转系统的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同意发行人本次股 票定向发行,全国股转公司明确: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937.5万股新股;该函自出具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 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非关联董事 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因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2023年 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和《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股东李阳春、 颜德忠、伍东明、蓝思源、梅州市南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梅州市春天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梅州市广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因参
公告编号:2024-004
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所以不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由出席会议的有 表决权股东100%表决同意通过。
截至 2023年11月30日,认购对象已向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汇入认购资金,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403.5616万元。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广州颜裕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23 年12月 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颜验审字【2023】第MS041号)。
二、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14,035,616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10,000,000
合计 24,035,616
其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10,000,000元拟用于偿还借款/银行贷款,具体情况 如下:
借款/银行贷 借款/银行贷款 当前余额 拟偿还金额 借款/银行贷款实
序号 债权人名称
款发生时间 总额(元) (元) (元) 际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022年12月
1 有限公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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