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0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发行对象确定稿)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高新区
主办券商
一创投行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3 年 11 月 16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18
四、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20
五、 中介机构信息 ...... 22
六、 有关声明 ...... 24
七、 备查文件 ...... 29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公司、鸿荣重工 指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一创投行、主办券商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
则》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 2023 年第一次股票
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鸿荣重工
证券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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