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1
公告编号:2023-061
证券代码:872971 证券简称:鸿荣重工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阳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035,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3-06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认稿)的议
案》
1、表决结果:65,035,70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股东李阳春、颜德忠、伍东明、蓝思源、梅州市南瑞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梅州市春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梅州
市广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议案关联方,因参与本次大会的全
体股东均为关联方,所以不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1、表决结果:65,035,70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股东李阳春、颜德忠、伍东明、蓝思源、梅州市南瑞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梅州市春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梅州
市广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议案关联方,因参与本次大会的全
体股东均为关联方,所以不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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