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3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72971 证券简称:鸿荣重工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28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李阳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6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发行对象均已确定,确定的发行对象为李阳春、蓝思源、伍东明、颜德 忠、梅州市南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特此拟订了《广东鸿荣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公告编号 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阳春、李仲浩、蓝思源、何晓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行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需授权公司与发行 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认购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阳春、李仲浩、蓝思源、何晓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有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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