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9 18:59:20 股吧网页版
蓉中电气财务总监因失职获警示函处罚
来源:财中社

K图 872967_0

  财中社11月29日电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刘雅芬因未能勤勉尽责,受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经查,刘雅芬在其任职期间,蓉中电气未充分评估云南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信丰县新某置业有限公司、信丰县德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导致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具体而言,蓉中电气在编制报告时,未考虑到相关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这些违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刘雅芬需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其职责。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