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 ...... 1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2
第七章 监事会 ...... 2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2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7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30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32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35
第十四章 附则 ......35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
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 33 号 5 幢 4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1.2 万元,等额划分为 4,001.2 万股。
第六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及比例另制定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是:公司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为客户创造商业价值为目标,通
过提供全方位的数据产品、咨询、开发及评测服务,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
展。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网络科技、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及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均为普通股,每股同权同利。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4,001.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股东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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